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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火杯”歌舞大奖赛 奖项设置

八、大赛奖项设置

歌手大赛奖项设置如下:·一等奖各组1名·奖项:荣誉证书·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 【ISK RSM-2超级铝带式录音话筒[国内领先技术]】·选手作品有机会在新浪音乐频道推出(不涉及版权原唱歌曲) 、获奖选手作品在新浪播客推出 、选手可获得与唱片公司接洽签约的机会

  二等奖各组2名·奖项:荣誉证书·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 【ISK BM-2000高级大震膜电容话筒】·选手作品有机会在新浪音乐频道推出(不涉及版权原唱歌曲) 、获奖选手作品可在新浪播客推出

  三等奖各组3名 奖项:荣誉证书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ISK BM-500优质大震膜电容话筒】 获奖选手作品可在新浪播客推广

  优秀奖各组6名 奖项:荣誉证书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ISK DM-38超酷专业舞台动圈话筒】

舞蹈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1名 奖项:荣誉证书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时尚笔记本电脑】 选手作品可在新浪播客推出

  银奖2名 奖项:荣誉证书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时尚高级DV摄象机】 选手作品可在新浪播客推出

  铜奖3名 奖项:荣誉证书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ISK BM-500优质大震膜电容话筒】 选手作品可在新浪播客推出

  优秀奖6名 奖项:荣誉证书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ISK DM-38超酷专业舞台动圈话筒】

发送短信总量奖项设置如下:

  发送短信总数排名第1名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时尚数码相机】

  发送短信总数排名第2名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ISK BM-800话筒套装豪华UC K歌装备】

  发送短信总数排名第3名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UC聊天室专用音频卡】

获得短信总量奖项设置如下:

  获得短信总量第1名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时尚数码相机】

  获得短信总量第2名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ISK BM-800话筒套装豪华UC K歌装备】

  获得短信总量第3名 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UC聊天室专用音频卡】

发送短信幸运用户奖项设置如下:  每位为选手发送过支持短信的UC聊友均有机会成为幸运支持者,幸运支持者将获得由“麒麟火”数码提供的【时尚精美礼品MP3专用精美耳机】一份 每天20名,系统随机抽取,发送短信的聊友可重复中奖

九、参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参赛选手参加本次大赛的均视为其已经完全同意并遵守该章程;

  2、参赛选手如使用其自身不拥有著作权的曲目参赛,应当事先获得相应权利人的许可;

  3、参赛选手应当向大赛组委会保证其在比赛中使用的曲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参赛选手必须无条件许可本次大赛主办单位享有如下权利,并放弃获得报酬的权利:

  (1)通过信息网络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参赛歌手的表演;(2)对参赛选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3)复制、发行录有参赛歌手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4)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和姓名。(5)参赛歌舞内容健康向上,欢迎原创。(6)在各比赛赛程期间,所有选手必须出视频。(7)各赛程中,歌曲最高限时10分钟(8)原则上以选手单独表演,不建议组合参赛。

  5、参赛选手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到指定网页查看自己参赛时间、出场次序。

  6、参赛选手必须现场演唱,若有作弊将取消成绩。

  7、参加复赛选手须准备二首歌曲。

  8、参赛选手应配合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比赛秩序。

  9、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尊重评委的工作,对分数有异议者可于赛后于相关页面提交意见。

  10、参赛歌曲伴奏自备,可无伴奏演唱,禁止用带原唱(和声除外)伴奏。

  11、参赛选手提供的伴奏必须保证质量,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12、参赛选手所演唱的歌曲须为华语通俗、民族歌曲。

  13、决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场。将演唱的曲目伴奏找好。

  14、进入复赛的选手在演唱中须按照评委要求对其参赛歌曲中的一部分进行清唱。

  15、决赛正式开始25分钟后不到场者视为自动弃权。

  16、参赛选手均加入大赛团体并能保证与大赛组委会保持联系。

  17、参赛选手应配合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比赛秩序。

  18、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应尊重评委的工作。

  19、大赛主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可报名参加此次比赛。

  注:舞蹈选手参赛服装严禁内衣裤,睡衣,超短裙,泳装,热裤,抹胸,肚兜。布料等其他物品裹身。严禁手抚摩身体、诱惑表演。

 

十、评分规则

  A、评分办法 1、最后得分为评委现场打分和短信投票得分的总和。  2、评委现场打分占总分比例的60%,短信投票得分占总分比例的40%。

  B、评委设置及计分办法1、每场比赛设置7名评委。2、评分标准为10分制,最后得分为平均分。3、有效得分为最后得分X60%。

  C、短信投票说明及计分办法1、 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请编辑短信[此处为选手编号]发送至988833570 例:支持0868号选手,则用手机编辑短信[868]发送至988833570,收到回复短信后投票即成功,1元/条,不含通信费 2、短信得分按每个选手的最终获得短信支持的数量来计算。3、短信投票时间从10月23日开始至11月13日结束。

  D、有效得分公布1、评委现场打分的有效得分和短信投票有效得分相加的总和为歌手最后有效得分。以此得分决定选手比赛排名。2、有效得分在短信投票截止时间48小时内公布于指定的比赛页面。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麒麟火杯”歌舞大奖赛组委会。

发布日期: 2007-10-21返回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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